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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胎翻新和维修服务 海军认为所有飞机轮胎可能地 retreadable。 不应该放弃或报废使用的飞机轮胎,直到他们是被确定的不适合进一步使用。 从航空器去除的所有轮胎应该有伤害标记用蜡笔。 然后,应该上缴轮胎到 AIMD 或 IMA 筛选的。 AIMD 或 IMA 确定轮胎是否是有用或失修状态的并且采取必要的行动。 有用的轮胎 有用的轮胎是那些判断适用持续的服务由轮胎界面人事部。 在使用中应该保留他们,直到在所有地点的剩余的踩是厚实一第三十二一的英寸或对踩穿戴指示符的限额。 允许的缺陷是削减如在机体织品列出包含的在轮胎侧壁或限额。 失修状态的轮胎 失修状态的轮胎可能 非可翻新或 可翻新。 非可翻新轮胎应该是被编码的 “H (BCM-9) 谴责的和转接对局部用品部门。 必须由轮胎界面人事部用于下列检查标准确定 非可翻新的那些轮胎: 爆胎 刺贯穿测量超过直径或长度的四分之一英寸在外部和超过直径或长度的整个尸体八分之一英寸在里面 宽松,磨损的或者打破的绳子显然在内在轮胎浮出水面 捆绑身体织品损伤,可看见对肉眼,不用对机械部件的用途 NOTE: (在轮胎侧壁被印)的Exposure of cords on fabric-reinforced tread tires是可允许的。
图 11-26.迅速 被纠缠的,打破的或者被暴露的导线小珠 超出1英寸的踩分离和船腹 轮胎饱和与橡胶恶化的液体 轮胎被暴露在过热 All tires removed
from service, which are not condemned,潜在地再可信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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